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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时(工作量)证明主要用于教师评定职称时工作量的计算,注意事项如下:
1.学院核实工作量:研究生课时按照研究生系统中存在的课时量进行核算(多名教师合上一门课程的,每名教师的课时量应在系统中有所体现)。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修改次数,教师在填写前可先请学院研究生工作人员通过研究生系统核算工作量后再填入相应表格。
2.研究生院核查并盖章:学院收集课时材料,统一到研究生院培养科(办公楼453)核实工作量并盖章。联系电话0777-280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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